欢迎来到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您的位置: 首 页 >> 学生管理>> 规章制度

北京工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20041月 )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加强成人教育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成人教育奖励制度,对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条 学生奖励的种类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第三条 学生奖励工作由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组织实施。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第四条 三好学生是学校授予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其评选条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85分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讲究卫生,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好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 。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是授予在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是: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其评选条是: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能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

  2、热心所担任的社会工作,作风正派、严谨,以身作则,实事求是,热心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进行斗争,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密切配合班主任、任课教师做好班级工作,较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热爱所学专业,带头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一次,评比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 。

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第六条 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是授予学生班级,用于奖励班风正、学风好、组织工作强、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其评选条是:

  1、有一个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积极肯干的班委会和团支部,班级内政治工作有力,思想工作活跃,全班同学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是非分明,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管理工作严格有序。在本学年内,班级没有学生因违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学习空气浓郁,课堂纪律好,考勤制度严,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互帮互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学生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班级科技、文化活动活跃。

  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一个优秀班集体,一个先进团支部。

评选程序

  第七条 评选三好学生的一般应在班主任的主持下进行,由学生班级按照一定的比例要求民主推荐,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经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第八条 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民主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由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第九条 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由各班对照评选条件,写出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然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学生干部会进行工作交流和民主评选,由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第十条 对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发给荣誉证书,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荣获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称号的班级,发给荣誉证书。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雅虎
Google
   
百度
Yahoo!
   
搜狐
新浪
   
   
   

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2005

地址: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西区)邮编100037

电子邮件:cjxy@pub.btb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8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