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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1. 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照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靠近通道处,以备查验。不带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迟到30分钟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
2. 参加闭卷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带入必要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纸张、电子用品等物,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存放书包;参加开卷考试的学生,不得携带具有储存和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如手机、电脑等)。
3. 考生不准自带草稿纸进入考场,只能在试卷背面演算或使用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发放的草稿纸随试卷一起收回,不准带出考场或自行处理。
4. 考生不准将装订好的试卷拆开,如试卷因装订不牢散开或试卷有问题时,应及时举手报告,由监考人员处理;试卷只准放在自己正前方的桌面上,除试卷翻页时可将试卷拿离桌面外,不准将试卷拿离桌面,更不准将试卷举高查看。
5. 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姓名、班级、学号填写齐全并不得涂改,否则考卷无效。
6. 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笔迹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另有规定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试题答案必须填写在考卷或答题卡指定位置,否则答案无效。
7. 除试卷装订问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情况可以举手询问外,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准向监考人员询问。
8.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在考场内吸烟和吃东西。
9.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互借学习用具,严禁抄袭舞弊,严禁将考卷带出考场。
10.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和其他一切通讯设备,并不得随身携带。
11.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考试时如有违反考场纪律或有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发现后,有权制止、教育,直至取消违纪考生考试资格。
12. 距离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允许交卷。
13.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一律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14. 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或考场周围逗留,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