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为依法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位授予工作,现就已毕业未获得学位学生申请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已毕业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需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初审,作为往届生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
二、工作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填写附件申请表。于2026年10月21日24:00前将该表打印签字((签名手写))后扫描发至学院邮箱cjxy@pub.btbu.edu.cn,邮件标题为“学号+姓名+26年学位申请”。
未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的往届生,将不予在本批次审核其学位申请。
附件: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后面附件)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6日